关于电力市场化零售为企业减负的通知
各会员企业:
电力是企业发展必不可少的驱动力。为贯彻落实省发改委《放开中长期电力交易基本规则(试行)通知》(浙发改能源〔2020〕405号)的文件要求,降低电力要素成本,切实为企业减负,进一步扶持和帮助企业复工复产,市工信局、市发改委牵头为我市企业对接到低于市场价的优质供电资源,购电电费将低于现行市场电价约0.1-0.2元/度(可能略有浮动)。
有需求或相关问题的企业,请联系宁波市科技创新协会,我们将安排专门的人员上门对接。
宁波市科技创新协会
2020年4月28日
联系人:许经理
手 机:18252604415
邮 箱:meaopower@163.com
公 司:江苏美奥动力科技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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